韩庚为什么退出super junior?
简单地说:
韩庚告公司的原因
一个是强大的压力和魔鬼一样的行程导致的身体越来越差,并且得不到相应的休假,二个是越来越BT的专属合约。
如果说以前还看到付出合约上的代价后可以实现梦想的希望,那么现在特训一次次的言行已经明确地传递了不可能让韩庚如愿实现梦想的讯息,韩庚已经对特训公司彻底失望了吧
韩庚吧对韩国方面报导翻译:
向所属的特训公司方面提出,确认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诉讼的13人组合SJ的唯一中国成员韩庚方面,公开了就特训公司无理的日程安排,造成胃病以及肾脏疾病备受煎熬的诉讼内容,韩庚已通过诉讼的代理人韩结,在21日向首尔地方法院提交了关于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的诉讼请求。
根据诉讼内容,韩庚自从出道以后,一周一次休息的机会都没有保证。韩庚方面说,近两年连续的海外演唱会日程等,几乎没有时间休息只能不停的消化着日程。因为合约中都写明了不能履行合约时各种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在身体健康不好的情况下,也不得不继续按照无理的日程进行活动。韩庚方面说韩庚因为消化着无理的日程,过度疲劳,造成慢爱神经爱胃炎和肾脏方面疾病,而备受疾病折磨。另外腰椎间盘突出,体力也有也有明显下降。
韩庚方面强调说,韩庚以健康上的理由向特训方提出休息的请求,但是都被拒绝。另外从2006年开始,除了海外演出外均被要求留在韩国。通过韩庚经纪人向特训提出回中国暂时休息的请求,也被同样拒绝。
下面是韩庚方面就以下爱死爱慕公司的不公正专属条约
1:爱死爱慕公司以绝对的自身利益条件签订不公正的合约
2:条约时间(第一张专辑发行后13年)过度超长
3:合约中过度的赔偿金额预算
4:通过合约关系,原则上封锁了解约的可能爱
5:关于相关义务的分配,合约条款明显失去均衡爱
6.爱死爱慕对韩庚的活动进行非正常爱的干涉
7.权利归属以及收益分配,不顾合约条款等问题
提出与爱死爱慕公司的专属合约不存在效力的诉讼请求
韩庚和在中是什么关系?
03年,韩庚认识了起范、东海、Mas、Rose、J……韩庚也从希澈的“炒饭王子”变成了Mas的“小美人”,一大群人的“哥”。明明比韩庚小,在中只叫韩庚“庚”,不管当时的希澈怎么不愿意,也不管出道后的允浩在节目中不乐意地提到这点,反正韩庚也由着在中——总是由着在中。
03年,去韩国没多久,韩庚就很容易迷路,所以一迷路就打电话给在中。 那个时候在中一边打工一边培训,结束后都会到练习室接韩庚一起回宿舍,因为这个被舞蹈老师笑说他们两个是夫妻。
03年,在中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厨房……除了韩庚。
在中不喜欢和别人共用同一间卧室……除了韩庚。
在中不和其他人一起洗澡……除了韩庚。
在中是不允许任何人穿自己衣服的……除了韩庚。
在中不能忍受别人睡自己的床……除了韩庚。
在中不喜欢的那么多事情,在韩庚面前却变成了习惯
03年,练习生们都说,在中只喜欢韩庚。
03年,在中先于韩庚出道。
04年,专辑的宣传海报中,坐在四子中间的在中漂亮的像个小公主。能听得懂,能“教”韩庚韩语的,从金在中换成了金希澈。所以,韩庚的韩语一直的是江源道口音。
04年,神起出道100天,在中送了韩庚戒指,银制的,带有心型的缺口。
04年,在中在节目中被允浩质问“理想型”,遮遮掩掩,在中还是挡着脸,笑着,害羞地说道,HK……是HOT的Kang Ta前辈。也就允浩会相信他了——Kang Ta前辈的缩写明明是KT。
04年,神起中在中的人气一直不高,加入新成员、换人被lxm提上了日案。韩庚去了在中宿舍,那天,等在宿舍外的饭看到穿着哈姆太郎睡衣的在中,站在阳台上,神气又可爱地大喊,“我要人气!~”
04年,除了lxm,很少人知道神起的第六个成员是韩庚。不换下在中,却是把韩庚的一纸契约换成了十三年。
04年,特训的CP也是要有人气才能成为官配被主力宣传的。豆花王道盛行,韩饭去问staff要在中和允浩的料,staff回答,和允浩?和韩庚的才多。那时候少有人知道韩庚,倒是有饭知道特训有个很帅的练习生,拍过韩庚的远照。
04年,神起进军日本。在韩国可以呼风唤雨的神起,第一次进入日本音乐排行榜只排在了77位。在韩国,在中把爱车的钥匙给了希澈,代替了在中接韩庚回宿舍的希澈,可以经常兜风——用在中喜欢到有天允浩碰都不给碰的车。
06年,在中在中国的时候就很抽。在海南的时候他就很开心的样子。他们聊了满久的,后来韩庚动了一下身子,本来懒洋洋的靠在车上的在中也马上就正立起来 。庚一迈开步子 ,他就有点紧张的问,你要去干什么?( e di ka?)庚指了一下厕所的方向,在中马上就跳起来似的(就是一种激动的感觉)一把抓着韩庚的手,撒娇似的在哪晃动,叫:”KA QI KA QI”(一起的意思) 很可爱很俏皮很乖巧 。
两个人就消失在夜色中了 。当时看得饭们完全是无语状态的 ,当时谁都觉得,这不象是在中会做的事。
06年,东方神起获得MFMK大赏,韩庚向神起道贺,兴奋的在中把脸枕在韩庚颈间。
答案补充
好象是在一次电台节目里说的
是允浩说的``说在中一直说很想一个哥哥``而且在中还说过`他很爱那个人``是以前一个宿舍的
然后大家分析后`就知道是庚``因为庚比在中大
而且是和在中一个宿舍`并且一个房间过````
那时候俩人的关系特别好``会一起做饭等等
2.这个是在一个论坛里看到的``但是忘记了地址``
庚和花以前有一样的衣服``而且衣服是花花买的
要知道`花花因为家庭的关系`很节俭`是从来不随便买东西的
但是买了一样的衣服送给庚``还有一样的手链``
3.这个是在庚吧看到的``据说说是HF说的
就是有一个特训的练习生说:在在每次去公司的时候,都是直接去找庚,然后才去自己的练习室
还说,他亲眼见到庚送在在礼物(其实这个很正常)
就是庚回国那次,但问题是,他给在在送的东西和别人的都不一样,比较大.别人是项链
韩庚为什么要单飞
才不是单飞呢,是解约,特训公司那么苛刻的合约,当然忍受不了啊,现在韩庚这么红的,特训公司又不肯让他走。
这里有对于“卖身契”合同内容的详细翻译
【091223翻译】六项不公正条约——韩庚对簿公堂的原因
作者:voloin
原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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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前面韩庚的简介我就不翻了。这是关于韩庚的律师递交给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诉状中提到的关键六种索赔条款
1.该合同有多处倾向于特训的条款
第一份合同是在2003年1月签署的,当时韩庚尚未满18岁(未成年人),而且他是一个中国人,
他并不了解韩国娱乐圈,所以特训给了他一份完全由特训公司单方面研究的协议。
不仅如此,在2007年2月和2007年12月又签署了两外两份由特训提出的单方获益的协定,
这两份协定的签署意味着韩庚将没有任何机会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条约。
2.合同为期13年,而实际更久
他签署的第一份合同是在Super Junior第一张专辑发行的十年后即可到期。但是在第二次签署时则演唱为十三年。
Super Junior的第一张专辑是在2005年12月发行的,所以这份协议将在2018年12月到期,届时韩庚已经35岁了。
此外,如果韩庚因为身体健康原因或者学习,不能参加活动时,合同期限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自动延长,
所以真正的期限,并非纸面上所写的那么简单,而是远远超过13年。这项条款严重侵犯了韩庚的公民权利。
3.有一项条款,规定韩庚一旦违约或者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都要给特训支付巨额赔偿金。
此规定妨碍韩庚取消合同本身,或者其中的一些协议。
如果韩庚想到去别的公司继续演艺生涯,他将要赔付特训公司三倍的培养费,
并支付在此期间由他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金额的两倍。
4.合同中所规定的韩庚的权利和责任严重不平衡
韩庚必须遵循、参加日程上所有特训公司列给他的活动。
他必须无条件履行和遵照特训的命令和要求,而完全没有调整合同的权利。
5.特训强迫韩庚去做一些违反他意愿的活动
在训练期间,如果韩庚迟到和缺席,或者没有完成他的日程,
第一次他将会被罚款一万韩元(10,000韩元=58RMB),
第二次是两万韩元(20,000韩元=116RMB),以此类推。
首次亮相后,如果他在做日程时迟到或缺席,他将赔偿所有损失。
如果他超过1天没有和特训进行联络,特训公司即可取消与他的合同。
如果他没有完成全部日程,根据情况公司会向他索赔五百万韩元(5,000,000韩元=29000RMB)。
根据这份合同,韩庚没有任何安排自己日程的权力,
他必须遵循特训的话并且只能参加特训经纪人为他准备的电视节目和舞台演出。
甚至在生病的时候,韩庚也不得不在特训的强制下参加一些活动。
6.韩庚和特训之间的利润分配及版权问题
合约期间录制的专辑和歌曲版权都属于特训。即便是韩庚作词,作曲,或改编的曲目也均属于特训。
特训可以未经韩庚许可使用这些作品。
至于专辑销售的利润分配是这样的,专辑销量必须超过50,000张。
在此前提下Super Junior团队可以从中获得2%的利润提成。
如果数字音乐或CD销量,他们可以获得10%的利润提成。如果是海外销量则可以拿到60%的利润提成。
对于艺人来说, 2%的提成对于13个人而言是微乎其微的。
而数字产品和海外利润则必须分别达到销量标准后,艺人才能受益。
而利润主要受益人其实是分销商,对团队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至于海外活动的收入,则先要扣除特训统计的开支和费用,剩余的利润才可以分配给成员。
庚方认为特训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滥用权力。针对以上六个原因,该合约属无效合同。
所以说,这次庚下决心和特训对簿公堂,
并不是为了发展空间受限或者收入多少来赌上SUJU的命运,而是为了最基本的人身自由而战斗。